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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师理查德·阿维顿(Richard Avedon)

时间:2006-08-29 00:37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我们都在表演,所以,我相信表演”

                         ――理查德?阿维顿(Richard Avedon1923-2004)



      阿维顿的职业生涯被苏珊?桑塔格列为“上个世纪职业摄影的典范之一”(另外几位是布列松、爱德华?史泰钦和比尔?布兰德),以时尚摄影起家的阿维顿,在日后的成就远远超出了这个领域。

      阿维顿是个地道的纽约客,他的父亲是俄裔犹太人,在第五大道有一家时装店。上中学的时候,他和高中同学詹姆斯?鲍德温编了份文学小报,那时他的理想是当一名诗人。后来他去海军服役,被派去给人拍证件照,上千张照片拍下来,他找到了自己的职业方向。

     刚刚21岁,阿维顿就开始为时装杂志《Harper's Bazaar》工作,在传奇艺术总监布罗德维奇的领导下,他在Harper's当了20多年的专职摄影师,直到1966年,他去了纽约《Vogue》在黛安娜?弗里兰手下工作。

      《Harper's Bazaar》是在东海岸出版的著名时装杂志,它为阿维顿提供了一副高大的骨骼框架,使得他得以长成一只羽翼丰满的大鸟。可以说,阿维顿在一个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一个正确的地方,在布罗德维奇时期,他从来不曾墨守陈规,阿维顿在他的鼓励下,不断实践他对摄影的新认识。

      1955年,阿维顿为迪奥晚装拍摄的一辑黑白图片《多维玛与大象》,皮糙肉厚的大象和纤细时尚的女模特形成强烈反差,给人的视觉带来很大冲击,一举奠定了他在时尚摄影界的地位。1957年,好莱坞甚至以阿维顿的事业为蓝本,拍了部由弗雷德?阿斯泰尔和奥黛莉?赫本主演的电影《Funny  Face》。

      阿维顿的摄影逐渐形成鲜明的个人特色:他的拍摄对象都是摆拍的,被置于画面的最前方,背景是白色或深深浅浅的灰。他从来不使用自然光源,也不喜欢影子,他想法设法避免闪光灯打亮时在背景板上留下阴影。他从来不试图掩饰人物的生理缺陷,皱纹、眼袋、疤痕在画面上很显眼,但就是这种不太有诱惑力的真实面貌,比完美更引起了观者的兴趣。

      阿维顿成名后,与活跃在纽约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1959年他出版了作品集《观察》,为之撰文的是杜鲁门?卡波特;为1964年的《事不关己》配文字的是已成为著名黑人作家的高中同学詹姆斯?鲍德温。在60年代,阿维顿还是一个活跃的政治摄影师,他去南方拍摄黑人争取自由权力的运动、在美国各地拍摄反战活动并且亲临越南拍摄越战。

      70年代以后,阿维顿走向人文摄影,他拍摄罹患癌症的父亲,去西部拍摄普通的油田工人和卡车司机,这些照片比明星或事件更具震撼力,他的摄影生涯也走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时尚从来不是阿维顿从事摄影的兴趣所在,他的兴趣在人身上,他很重视摄影师与拍摄对象的关系。在他看来,拍摄一张照片,重要的是他对拍摄对象的兴趣,他们之间应该是有故事的。

      安迪?沃霍的几张经典照片就是由阿维顿拍摄的,有一张是在沃霍遇刺后,阿维顿为他拍摄的上半身特写,一尺长的伤疤横亘在照片中央,触目惊心。

      1999年,阿维顿出版了摄影集《60年代》,书的封面照片是阿维顿为约翰?列侬拍摄的一张肖像,因为安迪?沃霍的后期加工而变得非常著名,浓烈的黄紫红着色,只留下列侬头部和标志性眼镜的轮廓线。

      在这本书中,你不会看到热闹混乱的60年代纽约文艺圈景象。艺术家、摇滚明星、宇航员、政客、嬉皮士、和平主义者出现在空旷的素色背景前,显得静谧、清晰而真实,令人对那些逝去的年代和人唏嘘感怀。他的照片总有种忧郁色彩,你可以看到鲍勃?迪伦、弗兰克?扎帕等人“之前”和“之后”的照片,看到沧桑在他们脸上的变化。

      1992年,近70岁高龄的阿维顿成为《纽约客》的首席摄影师。2004年10月1日他在德克萨斯为这家杂志拍摄照片时,因为突发脑溢血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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