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分会、余姚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余姚市经济发展局、余姚市科技局、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余姚市家用电器协会、浙江大学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E企工作台、“姚江创潮”工业创新链服务平台
(四)支持单位:中国家电网 、浙江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国际设计中心
二、大赛主题
绿色创造和谐新生活
三、参赛对象
(一)家电行业企业所属工业设计机构(或部门);
(二)工业设计单位和专业人士;
(三)社会职业设计师;
(四)各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五)其他有意自行参与的设计爱好者。
四、参赛作品的范围
厨卫类:微波炉、吸油烟机、电饭锅(煲)、电炖锅、消毒柜、洗碗机、电磁炉、多士炉、爵士炉、电炒锅、电炸锅、电压力锅、电蒸笼、电饼铛、电烤铛、电(热)水壶、热水器、燃气灶、电热水龙头、浴霸、搅拌机、电烤箱、打蛋机、豆浆机、榨汁机、咖啡壶、制冰机、削皮机、烧烤电器、厨房废物理器等;
家居类:电风扇、排气扇、空调扇、咖啡壶、咖啡机、电熨斗、吸尘器、空气加湿机、电暖器、电热油汀、空气清新机、空气净化器、地板打蜡机、饮水机、净水机、柔巾机、电子驱蚊器、干衣机、脱水机、抽湿机、干手机、干鞋机、擦鞋器、家用电动工具等;
个人护理类及其他: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电动牙刷、电子按摩器、脱毛器、电子体温计、电子美容仪、卷发器等。
五、参赛要求
1、设计作品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
2、参赛者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3、作品需要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范围;
4、作品需要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
5、作品具备前瞻概念性,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产品未来的趋势;
6、参加过其他设计大赛的作品,谢绝参加。
六、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情况,可增设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获奖证书、奖杯;
一等奖(金奖)3名:奖金20000元、获奖证书、奖杯;
二等奖(银奖)6名: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奖杯;
三等奖(铜奖)9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100名:证书。
最佳网上人气奖(“姚江创潮”平台、E企台)3名:获奖证书;
创新设计应用奖若干名:获奖证书。
七、评委会组成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分会、余姚市人民政府联合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八、评选标准
是否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所设计的产品方案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
是否具有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以及是否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
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是否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
用户的价值方面,包括操作的便利性、舒适性、安全性、易用性、通用的功能等;
绿色设计,环保要求、节约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
在功能、结构、技术上有重要突破的,在评审时优先考虑,作者可以对作品创新情况做具体说明;
有条件申报发明专利的作品,在评审时优先考虑,请作者在参赛时进行说明。
九、知识产权保护
主办方对所有入围和获奖的参赛作品享有展示、出版及推广、宣传等权利,并可代为申请专利。余姚市企业可优先对设计方案进行产业化,设计者可与生产企业进行协商,按照产业化程度获取适当的资金奖励。
十、大赛说明
1.设计作品与报名表需同时提交;报名表格下载
2.设计图要求:A2幅面(420mm*594mm),200dpi精度,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
3.每件作品仅限一张版面,作品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4.效果图表现:手法不限,手绘、计算机等任何方式,能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和设计即可;
5.版面内容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大赛标题、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设计作品的电子文件以E-mail(请尽量不要同时发送两个邮箱,发送完后注意看回执):fuda2008@126.com,或2008fuda@163.com ,或光盘邮寄:(中国杭州浙江大学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 邮编:310027)的方式发送到组委会;
7.本次设计大赛将通过E企工作台进行网络评选,将E企台会员企业的点击率作为大赛奖项评选的依据之一,并评出最佳网上人气奖;
8.大赛鼓励设计作品与企业进行对接,凡是由企业产业化意向的作品,可参与创新设计应用奖的评选;
9.鼓励已经有原型样机的作品进行参赛或参展。对于入围作品,主办方将根据组委会推荐,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样机制作,并在2008中国小家电博览会上展出。对于自己制作样机的入围作品,由组委会给予适当补助。
十一、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2日开始
交稿截止时间:2008年3月30日
网上展洽、企业对接:2008年3月1日―4月25日
奖项评选、样机制作:2008年4月26日―5月10日
获奖公告:2008年5月18日
作品展示:2008年5月28日―30日
颁奖典礼:2008年5月29日(具体时间,以组委会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