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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征集标识

时间:2010-06-29 00:27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汉江国家湿地公园”万元征集形象广告词及标识 
 
  汉江国家湿地公园于2009年12月获国家湿地中心批准,位于汉江中游谷城县境内。谷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因人类的祖先神农氏在此“尝百草,植五谷”而得名,自西周封谷国以来已有近3000年历史。襄渝铁路、汉十高速穿境而过,为湖北一江两山――长江、神农架、武当山黄金旅游线必经之地。湿地生态园地处谷城县南、北二河与汉江交汇区域,三面环水,西偎县城,面积38.3平方公里,现有无公害蔬菜基地2万亩,养殖水面5000亩,生态林地1万亩,滩涂湿地1.5万亩。公园植被茂盛,水草丰美,万鸟栖息,渔歌唱晚;村庄阡陌纵横,农舍俨然,湖泊镶嵌其间,一派田园风光;“仙人古渡”、“粉水澄清”、“后湖夜月”之美景,与城内三神殿、明清古建筑和谐相映,极具开发价值和发展潜力。 
  汉江国家湿地公园以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多年形成的产业特点、稀有的生态价值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已纳入谷城县城市发展规划,现规划“六大功能区”。即神农农耕体验区、湿地生境游赏区、汉江文化展示区、湿地科普宣教区、湿地生态保育区和湿地管理服务区。 
  为了有力推进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我们成立了汉江湿地公园管委会,登记注册了湖北楚汉江湿地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态旅游开发,湿地保护,农特产品加工、销售,文化娱乐服务等业务,以保护湿地为己任,以创造价值为目标,开创千里汉江湿地保护之先河,汲取汉江湿地之精华,打造世人享用之精品。 
为进一步提升谷城县旅游形象,提升谷城旅游的美誉度和认知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形象宣传广告词及形象标识。 
 
  一、 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形象广告词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以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现有的广告用语“神农尝植五谷地,千里汉江第一家”为基础,但本广告用语不在此征集范围。 
  2、能全面反映湖北省谷城县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的旅游资源、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憾力、号召力和感染力、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具有鲜明独特的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中英文对照,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懂,富于美感,适合于旅游广告宣传。 
 
  (二)形象标识 
  1、要充分展现汉江湿地旅游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观赏感染力。 
  2、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3、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说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说明,对标识、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具体解释。 
 
  (三)特别说明 
  1、撰稿人在提交作品时须另页详细说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身份证号码等。 
  2、每人应征的形象宣传广告词稿件不超过3条;每人应征的形象标识设计稿件不超过2件。 
  3、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版权,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和使用。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湖北省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相关资料请查阅汉江国家湿地公园(http://www.hjwetland.com)或汉江社区网站(www.xiangfan.org)等相关网站。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二、征集对象、时间和方式 
  1、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形象宣传广告词和形象标识稿件征集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 
  2、稿件投寄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邮箱地址:admin@xiangfan.org,邮件须请遵照以下格式:形象宣传广告词(形象标识)+姓名+联系电话。 
  (2)网站投稿,网站地址:www.xiangfan.org,投稿必须注明标题,以免遗漏:形象宣传广告词(形象标识)+姓名+联系电话。投稿人以直接跟帖的方式发表作品。 
  社区公开投稿地址:http://www.xiangfan.org/thread-202049-1-1.html 
 
  3、形象宣传广告词和形象标识征稿均从2010年6月25日起,至8月25日止,共两个月时间。 
 
  三、评奖办法和奖项设置 
  湖北省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形象宣传征稿活动组委会将在9月10日前,根据网络应征稿件反应情况确定入围稿件若干个。9月20日左右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及时在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网、中国谷城网、汉江社区网等网站和《襄樊日报》、《楚天都市报襄樊版》、襄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征稿评选结果。 
 
  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形象宣传广告词和形象标识,分别设(采用奖)和(入围奖)两个奖项。 
  形象宣传广告词设采用奖一名,奖金为人民币1万元,入围奖若干名,奖金为人民币500元; 
  形象标识设采用奖一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奖金为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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