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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三届「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作品征集

时间:2008-07-08 17:16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大赛宗旨】
大赛承载了复兴中华文化,实现民族品牌到世界品牌的时代使命。在继承和发扬中国元素生命力与创造力的同时,给国内、国际创意人与企业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融合的平台,表彰杰出的创意英雄,打开中国创意走向世界的通道,展示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是怎样继承、颠覆、融合、释放。

【大赛主题】
“盛世中国红”
用代表中国文化主色的中国红与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崛起的中国盛世相结合,以现代眼光挖掘能生动反映今天生活气息的中国本土文化元素,开发创新更多元的艺术形式与风格,充分表现和谐盛世的新气象,丰富中华文明在人类中的分享与体验。

诠释
1、中国尚红,古今皆然:从朱门红墙到五行赤色,从满堂红鞭炮到大红灯笼,从红色的春联到压岁红包,从婚庆红双喜到新房红绸红蜡烛,从五星红旗到红色的北京奥运会徽。
2、“中国红”是中国人的魂,尚红习俗的演变,记载着中国人的心路历程,经过世代承启、沉淀、深化和扬弃,传统精髓嬗变为中国文化的底色,弥漫着浓得化不开的积极入世情结,象征着热情、奋进、团结的民族品格。
3、“中国红”意味着光明、生机、希望、平安、吉祥、喜庆、福禄、康寿、尊贵、和谐、团圆、热情、成功、忠诚、勇敢、兴旺、繁盛、革命、温暖、浪漫、性感、热烈、浓郁;意味着喜庆欢聚、百事顺遂、驱鬼避邪、祛病除灾、逢凶化吉、弃恶扬善。
4、中国正迎来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崛起的盛世,以“中国红”为主题,用现代的眼光挖掘中国本土文化元素,从而绘制出一幅幅今天中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美好景象,在当今国际舞台上,让“中国红”成为华夏民族的代表。

【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接受来自各广告代理公司、广告制作公司、设计公司、广告设计工作室作品选送。同时也接受创作者创意总监、设计师、美术指导、广告导演、摄影师、学生等以个人名义来参赛。
备注:以个人或制作机构名义报送的参赛作品,建议在参赛前与公司或其他创作者协调,如果引发由作品版权或创作归属的争议而不可协调,大赛组委会将保留对其取消参赛资格的权利。

【参赛作品范围】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07、2008年创作的作品。曾参加过该大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2.参赛作品的地区和范围:全世界任何地方。
3.凡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侵犯民族宗教和信仰及公众品位的作品不得参赛。

【参赛作品分类】
本次大赛按创作形式分为:
平面项(影像类/图形类/文字类)

影像类
以照片为主要表现方式的平面广告和设计(其表现方式多样,如照片与照片、照片与图形等其他元素的合成、拼贴等)。

图形类
以手绘或电脑图形等非照片类的图形元素为主要表现方式的平面广告和设计(包括手绘和电脑插画、漫画)。

文字类
以汉字为主题的任何表现方式的平面广告和设计。

立体项(物体类/环境类)

物体类
以实物为对象进行的设计,如书籍、商品、包装等。

环境类
户外灯箱/路牌/候车亭/车身广告/户外视频等。

影视项(电视广告类/短片类/广播类)

电视广告类
要求片长不超过180秒,Betacam、U-matic、录像带等。

短片类
以动态连续性的图像为表现形式,包括艺术短片、Flash动画等。

广播类
录音带长度不超过180秒。

注:分类参考及示范作品见“中国元素”官方网站第1、2届获奖作品。

【评审标准】
创意大奖赛的标准自然就是创意。本届大赛希望参赛者以 “盛世中国红”为创作主题,结合当代中国精神去发现及寻找那些被隐藏或让人忽视却有价值的中国元素,以大赛规范的作品分类形式表现。深度、价值、创意是评委们非常期待能从参赛者的作品中看到的。
继承:作品所采用的元素是否是从中国文化体系中提取的;
创新:对所使用的中国元素是否有创新的应用;
商业:作品创意是否具有商业价值;
美学:从美学角度衡量视觉效果到文案表达,是否具有独特的中国韵味;
国际:作品是否既有中国文化的内涵,又体现了国际化的语言和手法。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三大项,每一项都设有金、银、铜和入围奖。
平面项:按三个类别分设金、银、铜和入围奖,数量不设限。
立体项:按两个类别分设金、银、铜和入围奖,数量不设限。
影视项:三个类别合并设金、银、铜和入围奖,数量不设限。
全场大奖奖金:10,000美元(含税)金奖奖金:2,800美元(含税)
银奖奖金:1,600美元(含税)铜奖奖金:800美元(含税)
所有获奖者的奖杯、证书及奖金将在中国元素颁奖典礼上授予,同期公开展览。

【参赛作品规格】
平面项作品
统一要求将作品用A3,297mm×420mm的纸打印(接受A3原大托底,不接受超出A3尺寸的装裱),并将作品以JPG 300dpi格式刻入光盘一并提交。

立体项作品
可以将作品以摄影表述的方式,打印在不超过2张A3,297mm×420mm的纸中,并将作品以JPG 300dpi格式刻入光盘一并提交。(物体类作品也可以直接提交实物)

影视项作品
以MPG格式刻入在DVD光盘后递交,要求片长不超过180秒。
声明:
1.作品如不按参赛要求的标准,将自行取消参赛资格;2.全部作品不接受网络投稿,只接受邮寄和专人递交。

【包装要求】
1、参赛表格在www.chineseelement.com直接下载,以word文档同参赛作品一起刻入DVD光盘后递交;
2、参赛表格一式两份,一份贴在作品装裱背面右下方,一份随作品一起邮寄;
3、请在信封上标注“参赛类别”。

【截稿日期】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8月8日

【颁奖典礼】
2008年10月中国安徽合肥中国广告节

【版权声明】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方负责。
2.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属于“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收稿地址】
中国上海陕西北路1438号财富时代大厦2510室 “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200060
电话:021-62779235、62773165
传真:021-62771195

中国广告协会主办
“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网站:www.chineseelement.com
大赛指定图片库:全景视觉:www.quanjing.com
电子邮件:info@chineseelement.com
咨询电话:021-62779235、62773165
传真电话:021-6277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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