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 > 平面征集 >

第20届全国书博会征集吉祥物、会徽

时间:2009-11-07 16:38  来源:第二十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作者:佚名
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十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书博会”),将于2010年4月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为了办好第二十届全国书博会,全国书博会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十届书博会吉祥物和会徽。 
 
一、征集内容 
 
(一)第二十届书博会吉祥物 
 
(二)第二十届书博会会徽 
 
二、设计要求 
 
能够体现第二十届书博会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精神,体现灾后四川依然美丽、成都更加文明的崭新形象;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一)吉祥物 
 
应是活泼可爱、富有情趣的卡通形象;创意新颖独特,视觉冲击力强,色彩明快,有利于各种材质的工艺制作。 
 
(二)会徽 
 
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图案简洁明快,易于识别;与国家新闻总署已有的书博会固定会徽配套使用,视觉效果和谐。 
 
三、提交要求 
 
(一)每件应征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 
 
(二)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作品请用JPG文件格式(2M以内); 
 
(三)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与创作人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不得抄袭,创作人须单独提供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号码; 
 
(四)创作人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和原始文件,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四、作品权属 
 
第二十届全国书博会吉祥物、会徽等入选入围作品,均为全国书博会筹备组委托创作作品,在全国书博会筹备、举行期间拥有专有许可使用权。第二十届全国书博会后,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拥有作品版权。其他主体包括作者本人,使用入选入围作品时,必须事先征得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同意。创作者领取的奖励费为委托设计费,在书博会筹备、举办期间以及会后,第二十届全国书博会组委会和成都市新闻出版局使用入选入围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成都市新闻出版局。 
 
五、投稿截至日期 
 
2009年11月15日24时(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即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六、评选方式 
 
组委会收到应征作品后,将组织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其中入围的吉祥物、会徽各5件。通过复评在入围作品中确定第二十届全国书博会吉祥物、会徽的入选作品各一件。 
 
七、奖励办法 
 
评选结束后,在书博会官方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入围作品和入选作品分别予以奖励: 
 
1.入围的吉祥物、会徽每件奖励5000元人民币; 
 
2.入选的吉祥物、会徽每件奖励20000元人民币; 
 
请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4号楼6楼 成都市新闻出版局 
 
邮编:610042  (信封注明“吉祥物会徽征集”字样) 
 
电话:028―61885365 
 
邮箱:chengdushubohui@163.com 
 
网站(http://www.cdshubohui.com)。

猜你感兴趣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