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原是黄河上一道峡谷的名字,相传大禹治水时,斧劈人门、鬼门、神门,三门峡由此得名。
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西安、洛阳两大古都之间,辖两市(义马市、灵宝市)三县(渑池县、陕县、卢氏县)一区(湖滨区),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人口223万。三门峡是黄河文化重要的发祥地和发展地之一,自古就是东西交通要冲和兵家必争之地。著名的仰韶文化遗址和虢国贵族墓地及车马坑群就发现于此。这里还是夸父逐日、黄帝铸鼎的地方,是道家始祖老子著就《道德经》之地,是禅宗初祖菩提达摩的圆寂地,假虞灭虢、唇亡齿寒、鸡鸣狗盗、紫气东来、公孙白马等成语典故的发生地。这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十分丰富,秀丽的山川风光,醇厚热烈的黄河风情,众多的名胜古迹勾绘出一幅多彩迷人的民族风情书卷。黄河游、黄河生态游、民俗风情游、寻古朝敬之旅等旅游线路深受海内外游客的青睐。三门峡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中国“王朝街道”之旅等国家知名旅游线路的主要城市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升三门峡市旅游形象,强化三门峡旅游的营销力度和效果,增强三门峡旅游在市场中的美誉度和认知度,现面向社会继续广泛征集三门峡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河南三门峡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形象标识
二、主办单位:三门峡市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中国旅游报社
四、征集要求:(一)形象口号:
1.能反映三门峡市的旅游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2.充分体现三门峡市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最好中英文对照,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宣传口号不超过10个字,适合于旅游广告宣传。
(二)形象标识:
1.充分展现三门峡的旅游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3.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识、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
(三)投稿事宜:
1.投稿人在提交作品时须另页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
2.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每人不超过10条,旅游形象标识设计稿件每人不超过3件。
3.三门峡旅游相关资料请查阅三门峡旅游网,网址:
www.smxly.com。
五、征集方式:(一)信件邮寄: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25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中国旅游报社经营中心周士更先生收;(二)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smxlyzsg@163.com邮件主题请遵照以下格式:形象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姓名+联系电话
六、评选:
作品筛选及评选工作将由中国旅游报社委托有关评审专家完成,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新闻网及三门峡旅游网上公布,并发布获奖作品信息。
七、奖励:
三门峡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设采用奖各一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入围奖各2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鼓励奖各10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八、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三门峡已有形象宣传口号“黄河明珠,天鹅之城,函谷论道,虢国怀古”等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三)、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中国旅游报社联系人:周士更 联系电话:(010)85166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