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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医院征集院徽

时间:2010-09-17 09:55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院文化建设,更好地体现医院文化与医院核心价值观与医院服务等文化因子,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展示医院的良好形象,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泾阳县医院特面向社会各阶层人士和全院干部职工公开征集院训、院徽、院歌,欢迎赐稿: 
  一、征集要求 
  (一)院训 
  1、能够体现医院以人为本的价值核心和医院文化特色,医院的发展理念,充分反映全院职工积极向上、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 
  2、训词简洁,寓意明晰,易懂易记,富有感染力,具有医院的个性特征,力戒口号式。可以是对称文字组成的词组。也可以是简洁、高雅的一句话。 
  3、必须附有释义或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二)院徽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朴素大方,富有美感; 
  2、力避图案繁复,过度抽象; 
  3、造型立体,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的标志; 
  4、富有创意,能体现医院特色,主题鲜明; 
  5、蕴意不尽,能引发联想,回味悠长。 
  6、便于设计转换,易于院徽制作,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设计稿须提交彩色及黑白效果图的原稿、电子稿各1份,注明标准色,附设计释义说明。邮递须用A4纸打印好样板(彩色),可附光盘。 
  二、征集的截至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2010年10月31日。  
  三、版权约定 
  1、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2、入围、录用作品,在支付相应奖金后,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泾阳县医院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  
  四、评审和奖励办法 
  医院将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并给予一定奖励,其中: 
  1、院训:设入选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入围奖三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2、院徽:设入选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入围奖三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上述奖金均作为知识产权转让金,医院对入选作品将颁发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来稿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还应写明“该设计系本人特为泾阳县医院创作,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名; 
  2、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通知说明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3、根据创作需要,可来院参观,进行详细了解;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泾阳县医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庚申   
  电子信箱:niu3569@163.com 
  电话:13809108025  
  传真:029-36222413 
  邮编:713700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医院党总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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