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 > 平面征集 >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新台标征集

时间:2010-10-31 21:06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为适应滁州广电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频道发展空间,全面提升频道品牌形象,滁州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台标。 
 
  一、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充分体现滁州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表现形式不限,构图要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3、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广播电视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来稿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的台标图案长宽统一为13cm×13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设计的色稿,应用印刷色注明色值;电子版请用JPG格式。 
  2、图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300字以内寓意或创意说明,创意说明填写在《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上。 
  3、认真填写《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在滁州电视台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ztv.cc) 
  4、纸质样本寄滁州电视台 总编室收,邮编:239000,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稿件”字样。电子版请发zbs0550@163.com邮箱。 
  5、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 1月1日止。 
 
  三、评选办法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评出10件入围作品,并通过网站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市民及网民评选。最终综合专家评审组投票结果及网上投票结果产生新台标。入围作品,每件给予一千元奖励,入围作品如采用作新台标,给予一万元奖励。 
 
  四、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应征者的作品一经滁州市广播电视台使用,即与滁州电视台签订《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承诺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滁州市市情介绍请登录滁州市门户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chuzhou.gov.cn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滁州广播电视台。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下载

猜你感兴趣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