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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旅游系列大赛征集口号和标识

时间:2011-10-24 14:25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连云港市古称郁州、秦称东海、南北朝后称海州,是中国东部重要的港口城市、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西游记》文化发源地、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新丝绸之路东端起点、中国水晶之都,位于华夏万里海岸线的脐部,南连长三角,北接渤海湾,隔海东临东北亚,又通过陇海铁路,西连中西部地区以至中亚,处于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节点上。连云港境内旅游资源丰富,人文环境优渥,集名山(花果山)、名海(黄海)、名泉(东海温泉)、名竹(金镶玉竹)、名石(水晶)、名书(以《西游记》、《镜花缘》为代表)等众多名牌于一身,风景名胜众多,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全市有各类旅游景区30多个、景点200多处,其中有花果山、连岛、孔望山、渔湾、抗日山、东海国际水晶珠宝城6 个国家4A级景区,孔望山摩崖石刻、藤花落遗址、阿育王塔、将军崖岩画和大伊山新石器时代石棺墓葬群5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石棚山石刻、苏马湾汉代界碑石刻等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花果神山、浪漫海滨、古城名郡、宿城幽境、渔湾山水、东海温泉、抗日名山、伊山胜境等众多著名景区构成了连云港“海、古、神、幽、奇、泉”六大特色。为进一步塑造连云港旅游形象,培育旅游产品,推动连云港旅游产业的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连云港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连云港文化旅游商品(纪念品)实物暨设计方案,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连云港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一)、作品创意要求 
  1、充分体现连云港旅游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连云港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特别要体现连云港秀美的山海风光,神奇古老的历史文化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区域地位,以及西游记文化发源地的特征,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2、旅游主题口号力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朗朗上口。 
  3、旅游形象标识要求主题凸显,构思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4、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既可以是单独的征集对象,又可以统一为有机的整体,做到图文并茂,和谐相融,提高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二)、投稿要求 
  1、旅游主题口号投稿者应提供书面和电子文稿一份,并附详细创意说明,书面稿件应采用A4规格纸张打印。 
  2. 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同时提供光盘或电子文稿一份。 
 
  (三)、奖项设置 
  连云港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由评委会评出入围宣传口号40个、入围形象标识20个,在媒体上公示后请公众投票。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选出优秀主题口号和旅游标识各6个,并从中确定一等奖各1个,优秀奖各5个。旅游主题口号: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2000元;入围奖40个,奖金各200元。旅游形象标识:设一等奖1个,奖金200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3000元;入围奖20个,奖金各500元。 
 
特别声明: 
  1、评选结果于2012年2月29日前通过媒体公布。 
  2、以上征集和比赛所设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优秀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3、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且未发表过,拥有参赛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4、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责任。 
  5、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连云港市旅游局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6、以上征集活动参赛作品和实物可通过邮寄或面交的方式送组委会,电子版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QQ)发送,也可以提供光盘。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和邮件接收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7、以上相关赛事《报名表》,请参赛者在连云港旅游网(http://www.lygtour.cn)下载。连云港市旅游局拥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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