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作品要求
会 徽
会徽的图案设计要求体现福建省十五届运动会的特点,包含“福建省十五届运动会”、“2014.10”、“福建.漳州”等要素。
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运动韵味,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给人以深刻印象。
设计纸张规格为A4,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会 歌
会歌要求歌词优美,奋发向上,充分体现我省蓬勃发展的体育事业和团结进取的体育精神,力求反映全民运动会的内涵和全民共同参与的特点;旋律要求激昂、动听,催人奋进,易于传唱。时间长度在4分钟以内。
吉祥物
吉祥物的设计要求充分体现漳州地方特色,构思新颖、形象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既活泼可爱又吉祥欢乐,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年龄人群的普遍认同。同时,作者应根据本届省运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并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价值,广泛运用于特许产品(T恤、文具、手提袋等)到三维动画以及省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需要。
宣传画
宣传画(组)的设计要求蕴含福建人民体育文化,体现福建体育运动特点,表现要热烈、鲜明、美观、大方,能展现漳州市做为“生态之城、文明之城”的美好形象。
主题口号
主题口号要求面向全省,主题鲜明,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体育精神和省运会理念。
二、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采取A4纸张(音乐作品以磁带、CD等形式),全色版本,并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同时,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说明和标准设计图稿。
3.会徽: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板装饰;会歌:应征作品音像资料一份(卡式磁带或者CD),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10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吉祥物图案: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纸品三套,并提交光盘资料一份;宣传画:要以3张为一组,一式两份;主题口号:应征作品一式两份。
4.所有来稿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5.请在信封上注明“十五届省运会XX作品征集”。
6.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评审机构由省运会筹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类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公证机关全程参与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监督,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终评结果按程序上报有关机关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四、应征作品奖励
1.会徽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2.会歌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3.吉祥物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4.宣传画(组)设入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各2000元。
5.主题口号设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6.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以上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五、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筹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一经提交,其著作权归漳州市筹备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独家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时,不再支付给著作者任何费用。
六、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征集时间150天,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收件单位:漳州市筹备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7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林少芬 联系电话:202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