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主题】
中国力量!
以蓬勃向上的中国力量,展示中华民族坚强不屈、团结合作、坚韧有节的民族精神,结合新中国成立60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崛起,用富于本土文化气息的中国元素,多元化的艺术形式与风格,表现中华民族在中国力量的勃发下,迎来和谐盛世的大国气象。
【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接受来自各广告代理公司、广告制作公司、设计公司、广告设计工作室作品选送。同时也接受创作者创意总监、设计师、美术指导、广告导演、摄影师、学生等以个人名义来参赛。
备注:以个人或制作机构名义报送的参赛作品,建议在参赛前与公司或其他创作者协调,如果引发由作品版权或创作归属的争议而不可协调,大赛组委会将保留对其取消参赛资格的权利。
【参赛作品范围】
1. 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08、2009年创作的作品。曾参加过该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
2. 参赛作品的地区和范围:全世界范围的华文广告。
3.凡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侵犯民族宗教和信仰及公众品位的作品不得参赛。
【参赛作品分类】
本次大赛按创作形式分为:
平面项(影像类/图形类/文字类)
影像类
以照片为主要表现方式的平面广告和设计(其表现方式多样,如照片与照片、照片与图形等其他元素的合成、拼贴等)。
图形类
以手绘或电脑图形等非照片类的图形元素为主要表现方式的平面广告和设计(包括手绘和电脑插画、漫画)。
文字类
以汉字为主题的任何表现方式的平面广告和设计。
立体项(物体类/环境类)
物体类
以实物为对象进行的设计,如书籍、商品、包装等。
环境类
户外灯箱/路牌/候车亭/车身广告/户外视频等。
影视项(电视广告类/短片类/广播类)
电视广告类
要求片长不超过180秒,Betacam、U-matic、录像带等。
短片类
以动态连续性的图像为表现形式,包括艺术短片、Flash动画等。
广播类
录音带长度不超过180秒。
注:分类参考及示范作品见“中国元素”官方网站第1、2、3届获奖作品。
【评审标准】
创意大奖赛的标准自然就是创意。本届大赛希望参赛者以 “盛世中国红”为创作主题,结合当代中国精神去发现及寻找那些被隐藏或让人忽视却有价值的中国元素,以大赛规范的作品分类形式表现。深度、价值、创意是评委们非常期待能从参赛者的作品中看到的。
继承:作品所采用的元素是否是从中国文化体系中提取的;
创新:对所使用的中国元素是否有创新的应用;
商业:作品创意是否具有商业价值;
美学:从美学角度衡量视觉效果到文案表达,是否具有独特的中国韵味;
国际:作品是否既有中国文化的内涵,又体现了国际化的语言和手法。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三大项,每一项都设有金、银、铜和入围奖,数量不设限。
全场大奖奖金:10,000美元(含税)
金奖奖金:1,000美元(含税)
银奖奖金:500美元(含税)
铜奖奖金:100美元(含税)
所有获奖者的奖杯、证书及奖金将在中国元素颁奖典礼上授予,同期公开展览。
【参赛作品的费用】
单件参赛作品需缴纳参赛费400元(已参加长城奖、黄河奖的同类作品凭相关证明可减半收费)。
系列作品参赛费按每增加一幅加收100元计算,例如:一个系列作品由三幅组成,其第一幅400元,第二幅收100元,第三幅收100元,累计收取参赛费600元,以此类推。
【作品付费方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
户名:上海吉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3100 1511 9800 5001 8581
【报送时间与程序】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8月10日
注:如果作品被成功入选中国元素年鉴,组委会将要求参赛者提供高精度的Tif文件。
【参赛作品规格】
平面项作品
统一要求将作品用A3,297mm×420mm的纸打印(接受A3原大托底,不接受超出A3尺寸的装裱),并将作品以JPG 300dpi格式刻入光盘一并提交。
立体项作品
可以将作品以摄影表述的方式,打印在不超过2张A3,297mm×420mm的纸中,并将作品以JPG 300dpi格式刻入光盘一并提交。(物体类作品也可以直接提交实物)
影视项作品
以MPG格式刻入在DVD光盘后递交,要求片长不超过180秒。
声明:
1.作品如不按参赛要求的标准,将自行取消参赛资格;
2.平面项作品、立体项作品同时接受电子邮件形式递送。
邮件标题: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参赛作品
【包装要求】
1、点击此处下载参赛表格,发送邮箱的以word文档同参赛作品一起附件;
2、邮寄的以word文档同参赛作品一起刻入DVD光盘后递交,参赛表格一式两份,一份贴在作品装裱背面右下方,一份随作品一起邮寄;
3、请在信封上标注“参赛类别”。
【作品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嘉善路118号明园商务中心B座A503
收件人:“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电话:021-64739005-867 传真:021-64735593
【版权声明】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方负责。
2.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属于“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广告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大赛网站:www.chineseelement.com
电子邮件:info@chineseelement.com
咨询电话:021-64739005-867
传真电话:021-647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