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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城市形象推广语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时间:2010-08-27 02:16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佚名


 
  2010年7月20日,由我主委会发布的《关于征集双流城市形象推广语及城市形象标识的公告》发布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情支持。我们收到了数以千计的作品,也接到了部分参与者不少真诚的建议意见。为了吸纳更多更好的创意,经主委会研究,决定从8月20开始,利用新浪微博平台继续开展征集活动,征集内容汇同第一期征集内容一并纳入最终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双流城市形象推广语、双流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各单位、团体、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 
 
  三、作品要求 
 
  (一)双流城市形象推广语 
 
  1、以简洁、凝练和独具特色的语言围绕双流的城市特点及其丰富内涵对双流城市形象给予恰当的定位。 
 
  2、语言表述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体现双流的地域特色、人文精神;要有独创性、精练性、前瞻性,要体现丰富的思想性和较强的时代感,有较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文字规范、简明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最多不超过20字。 
 
  (二)双流城市形象标识(LOGO) 
 
  1、凸显双流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及时代气息。 
 
  2、富有深刻的精神内涵,具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作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色块线条简洁明快,色调庄重大方,富有个性,易于识别。 
 
  四、参与方式 
 
  1、应征者通过新浪微博进行注册后登录,在微博中发布参赛作品,并@双流宣传部即可。或在发布时输入“@双流宣传部+空格键+参选推广语或参选LOGO”。 
 
  示例: 
 
  双流城市形象推广语参选方式:登陆新浪微博后,在“我的首页”发布栏中输入“@双流宣传部 我爱双流(或其他推广语)即可。 
 
  双流城市形象标识(LOGO)参选方式:登陆新浪微博后,在“我的首页”发布栏中输入“@双流宣传部 并插入参选LOGO图片)即可。 
 
  双流宣传部微博网址: http://t.sina.com.cn/cdshuangliu (点击双流微博地址,并加关注,实时了解征集进展。) 
 
  2、参与者的身份以单位或个人皆可,可任选一项或两项参与。 
 
  3、任何参与者参与本轮征集,无论提交推广语还是LOGO,每人限投稿一次,每次投稿数量不得多于两条(幅),否则视为无效。 
 
  4、参加过第一期的应征者亦可通过微博平台继续参与,但是提交作品应与第一期提交作品不同,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028-85831273 
 
  五、活动安排 
 
  征集从即日起至9月10日结束。征稿结束后,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最后由主委会聘请的专家评审。 
 
  六、征稿奖励 
 
  评审结果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城市形象推广语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0元;入围奖10名,奖人民币3000元。城市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0元;入围奖10名,奖人民币3000元。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七、相关说明 
 
  2、上传的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保证不低于1M,不大于5M。若标识最终获奖,作者有义务根据主委会要求递交相关规格的创意作品。 
 
  4、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并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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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双流城市形象推广语”应征作品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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