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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日青少年动漫展征稿通知

时间:2009-06-26 14:16  来源:设计之家  作者:漫域

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日中新世纪会、吉林动画学院共同主办的“2009年中日青少年动漫展”将于2009年10月1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隆重举行。“2009年中日青少年动漫展”以“友”为主题,面向中日两国青少年广泛征集优秀作品,在动画、漫画领域分别设立奖项,促进两国青少年动漫创作水平的提高,增进两国青少年的相互理解和友好。

一、宗旨
增进中日两国青少年的相互理解和友好,通过中日两国青少年动漫作品的评比与交流,挖掘动漫优秀作品和人才,为两国青少年动漫爱好者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创造机会,通过展示著名漫画家的作品,促进两国青少年动漫创作水平的提高。

二、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日中新世纪会
吉林动画学院

三、承办单位
吉林动画学院

四、后援单位
(中方)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中国日本友好协会、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
(日方)外务省、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日本驻华大使馆等

五、赞助单位(待定)
日本航空公司
日本索尼公司
日本住友银行
一汽集团
吉林银行

六、组委会
主  席:柳  斌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总督学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
副主席:陈晓光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七、时间
2009年10月10日

八、地点
长春市

九、主题


十、参赛资格
拥有中国国籍,年龄在30岁(含30岁)以下的青少年。

十一、作品征集方式
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和校内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征集。

十二、评选方式
评委会分动画和漫画两个部门对在中国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

十三、奖励方法
漫画部设优胜奖1名,优秀奖3名,鼓励奖5名
动画部设优胜奖1名,优秀奖3名,鼓励奖5名
以上获奖者均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奖状和奖品。

十四、评审委员会
主办方邀请中日两国的动漫教育和动漫艺术界专家组成评委会。

十五、相关活动
1、大赛颁奖仪式
2、日本著名漫画家作品展
3、大赛获奖作品展演

十六、参赛作品要求
1、原创的各类形式的动画、漫画作品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评比,组委会接受已经在其他大赛中得奖的作品,但作品必须标写清楚得奖情况。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
2、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受限制,同一参赛者可以参加不同类别的比赛,但参赛作品必须在参赛表格中填写清楚所参赛类别,如没有填写清楚组委会有权为其作品分类;
3、动画类时间必须在1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如长片或系列动画片需提供5-10分钟的样片;
4、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其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国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地址和拟参评奖项等,每份作品须连同报名表一起邮寄;
5、刻录数据光盘必须符合组委会对作品的要求,不符合组委会要求的参赛作品,组委会有权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参赛者需在规定日期前,将参赛作品邮寄或送达组委会指定地点,且注明联络方式。对于联络方式未注明或者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在实际收到参赛者邮寄作品之前,作品如发生任何意外,由参赛者本人承担责任;
7、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8、本次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
9、参赛作品规格:
A.漫画:
⑴规格:要求使用标准绘图纸或漫画原稿纸,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空白,画面要求清晰、标明页数;
⑵电子投稿:要求提交作品的刻录光盘和打印稿,图片格式为JPEG,分辨率为600 DPI以上,含文字合层文件;
B.动画:
⑴动画:必须提供MPG、AVI或MOV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800×600像素(建议文件压缩到1G以下);
⑵新媒体动画:含Flash动画、手机动画与网络动画,Flash文件须同时提供SWF和FLA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550×330像素,建议分辨率720×576像素;手机动画尺寸须适用于手机屏幕显示,建议分辨率176×144像素或176×220像素;
⑶参赛者必须同时提供5幅以上JPEG格式(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为300DPI)静帧或截图,全部文件必须刻录成光盘;
⑷作品提交格式必须是录像带、DV或DVD:
① 作品非上述格式请转换成相符合的格式后再提交;
②每盒录像带、DV或DVD只能包含一个作品;
③请勿将作品设为保护格式,预防无法转化格式;
④附加条件:
•请务必在录像带、DV或DVD上写上参赛目录、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及作品的长度;
•请在每个作品前插入30秒的黑屏和彩条信号。

十七、版权
1、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不会涉及侵犯他人权利,由此相关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完全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涉及到版权问题的法律诉讼或是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同时,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的作品,一旦查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具有版权的作品属于原作者。但所有报名参赛的作品,组委会均视为作者已同意授权参赛作品使用于本届动漫展及相关活动的作品展映和结集出版等用途。组委会拥有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用于赛事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颁奖晚会、展览(含巡展)等的权利。

十八、报名
作品征集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15日止,请以快递方式送交作品,日期以寄达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吉林动画学院  130012
收件人:2009年中日青少年动漫展组委会
联系电话:86-431-87018878    86-431-87021932
联系人:张楠    鲍怡萍
除邮寄作品以外,报名表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如下电子邮箱:chjp_2009@yahoo.cn

2009年中日青少年动漫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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